厦门房产网  厦门房地产网  厦门房地产联合网  厦门房屋出租网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点击刷新   找回密码 〖发布信息〗
交行第三套房首付需45% 界定第二套房由分行决定 - 房产新闻 - 厦门房产网|厦门房地产网|厦门房屋出租网|厦门房地产联合网
房产新闻
【购房助手】
交行第三套房首付需45% 界定第二套房由分行决定
信息来源:厦门房产网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07-11-6 8:56:00 【我来说两句

继建行后,另一家大型银行———交行近日也正式向媒体披露该行新制定的房贷细则。根据有关规定,交行将对第三套(含)以上的购房者采取“每增加一套,首付和利率同时增加5个百分点”的做法。

 

  交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规定的出台旨在遏止房地产交易中的投机行为。根据上述计算方法,该行将对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借款人执行最低45%的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也上浮至基准利率的1.15倍。以此类推,对购买第四套住房的借款人则要求其支付最低50%的房款,贷款利率也将高达基准利率的1.2倍。据了解,目前央行所执行的5年期基准利率为7.83%,以此计算,买第四套房的借款人其所承受的年贷款利率将超出9%。

 

  曾贷款买房,但已结清贷款,再申请贷款买第二套房,将被认定为第一套房;此外,公积金贷款不列入第二套房参考项,也就是说,利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首付不会提高到4成,贷款利率也不会增加到1.1倍。

 

  对于业内普遍关注的第二套房将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进行界定这一问题,交行总行并没有作出明确限制,而是把这项认定权交给各地分行。据记者了解,北京交行目前倾向于以贷款合同上的“共同借款人”来进行认定,共同借款人中只要有一人名下有未还清的房贷,都会被认定为是第二套房。

收藏此页】 【关闭
上一篇:政策风向逐渐明确 “以房养老”市场萌动
下一篇:经济观察:土地违法案责任人何以半数“漏网”
您的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 新闻搜索
输入关键字:
※ 热点新闻
※ 专题新闻
※ 图片新闻
广告服务本站招聘网站地图网站律师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站务公告支付方式使用帮助便民服务
Copyright © 2007 www.59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厦门房地产网 版权声明  ICP备案号:-闽ICP备07501991号 免责声明
地址:厦门市嘉禾路337号 邮政编码:361000   电话:0592-5158050 [和596.com对话]
厦门房产网 厦门房地产网 厦门房地产联合网 汇集海量厦门房屋出租网络信息
未经厦门房产网书面同意厦门房产网所有资讯内容、广告信息,不得转载
   times:0s